社会组织科的工作职责包含拟订本区社会组织建设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提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统筹协调社会组织管理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负责区级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开展专项评估、年度检查、信用信息、行政约谈以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社会服务等工作,统筹指导社会组织主管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和服务,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社会组织考核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向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提供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以及指导各乡镇街道加强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