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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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理工大学-王品轩发布于:2023-08-03 19:46:09

在实习的倒数第三天,我获得了一个无比珍贵的机会,也圆了来法院实习的一个梦想:和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我负责的是在判决已生效的前提下,与未履行还款义务的被告进行电话沟通,对其进行催缴。我之前还以为这些事情都是原被告自己沟通协商的,后来才了解到,如果被告没有及时履行判决书载明的事项,原告就要申请强制执行,让法院出具执行移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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