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两千多年前,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就宣传:最高理想社会或人类社会的最高阶段就是大同社会。所谓大同,就是全民公有的社会制度,包括权力公有和财物公有,而首先是权力的公有。权力公有的口号是“天下为公”,具体措施是选贤与能,讲信修睦。可见,那时候的人们就憧憬并呼吁一个礼制、文明、和谐的社会。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并在接下来的十余年不断深入思考和完善它,进一步系统、深刻阐述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科学内涵,使这一重大理念更加丰富、完善。2022年10月16日,党的二十大报告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并将“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
纵观历史、当下与未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指明了人类未来的前进方向。如今的世界形势,人类社会遭遇多重危机,全球治理经历深刻变革,国际秩序面临严峻挑战,国际社会需要作出正确抉择。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回应了各国人民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的普遍诉求,指明了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文明的共同奋斗方向,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提供了时代坐标。
2020年初,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疫情再次说明,人类命运休戚与共,各国利益紧密相连,世界是不可分割的命运共同体。在病毒威胁面前,我们必须团结一致,共克时艰。越来越多的国家认识到,世界命运应该由各国共同掌握,国际规则应该由各国共同书写,全球事务应该由各国共同治理,发展成果应该由各国共同分享,世界的未来一定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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