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锋精神的一个典型标识,就是以服务人民为最大幸福、以帮助他人为最大快乐。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雷锋精神的实质和核心,是雷锋精神能够永葆旺盛生命力与活力的源泉和动力,是雷锋精神最深刻的内涵和最鲜明的特质。他在1961年10月3日的日记中写道:“当祖国和人民处在最危急的关头,我就挺身而出,不怕牺牲。生为人民生,死为人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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