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宪利于国,利于君,利于民。”清末启蒙思想家郑观应首次提出“宪法”一词,可谓先声夺人,影响了梁启超、康有为、*等一批有志青年,意义深远。翻开历史,回顾往昔,历朝历代统治者无不制定颁布,适宜时代发展的法令制度,使得百姓安居乐业,江山社稷稳固。不约而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经过数次通过修订,终成国家根本大法,即治国安邦总章程之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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