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向羽洁发布于:2022-09-27 17:16:30
在过渡时期,人民军队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195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服役条例》,规定从1956年开始,中国人民解放军由志愿兵役制改为义务兵役制。军队实行军衔制度,并作出授予在革命战争时期有功人员勋章和奖章的决议。1955年9月27日,授予元帅军衔及勋章典礼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举行,*亲自为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等十元帅授衔。同日,国务院举行授予将官军衔和勋章典礼,周恩来为将官授衔。10月1日,全军开始佩戴军衔肩章、符号。人民解放军首次授衔,共授予元帅10名,大将10名,上将55名,中将175名,少将800名。加上补授和晋升,到1965年取消军衔制时止,共授予上将57名、中将177名、少将1360名。军衔制的实行标志着人民解放军现代化、正规化建设进入新阶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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