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留言
点赞 (0)
回复
1988年4月27日,中央军委主席*签署命令,颁发《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条例》对文职干部的性质和地位、编制范围、来源和培养、职务等级、任免、晋升和奖惩、待遇以及最低服务年限和转业、退休等作了规定。这是从我军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颁发的一部过渡性的暂行条例。它的颁发实施,是军队干部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
20级数字财务班李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