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湖南财政经济学院-雷昕发布于:2022-08-28 14:00:25
19税收一班雷昕 1960年8月,周总理会见日中贸易促进会专务理事铃木一雄时,进一步提出了“贸易三原则”:政府协定、民间合同、个别照顾。周总理向铃木解释说:过去我们想通过民间协议发展贸易关系,但岸信介政府不但不承认民间协议,不保证民间协议的实施,反而采取敌视中国的政策,破坏协议。我们不能容忍,只好将中日贸易往来停了两年多,决定今后一切协定必须由两国政府缔结,因为民间协议没有保证。但是没有政府协定不等于两国之间就不能做*。双方可以在企业、公司之间签订民间合同。合同履行得好,两国政治环境又向好的方向发展,也可以把短期合同变成长期合同。中日贸易中断后,日本中小企业有困难,中国提出了“个别照顾”的办法,叫做“照顾物资”,今后还可以继续下去。根据需要,数量也可以扩大。 周总理相继提出的政治三原则、贸易三原则和政治、经济不可分原则,既体现了坚持发展中日关系的原则,也体现了从实际出发、灵活运用的原则,从而打击了亲美反华势力,支持了对华友好力量,调动了包括部分上层人士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了以民促官,并使中日关系进入了半官半民的备忘录贸易阶段。所谓半官半民,就是民间协议得到政府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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