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带领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发挥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两者一脉相承、有机统一。国家治理体系实际上就是我国经济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既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治理能力则是我们运用这些制度和体制机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有了好的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治理能力,才能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继“四个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如何正确理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答:1.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这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略的特色,是我们推进依法治国所必须坚持的根本原则。
第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又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代表。)
第二,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中国共产党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
第三,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根本方略。(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在国家政权方面,党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在社会方面,党努力扩大基层民主,让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