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有义务——保家卫国是我们每个公民应有的责任 我国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我们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既是保卫祖国的一种高尚行为,也是依照国家法律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个人有发展——成才之路将更加宽广 1.从政治上讲。部队是一个讲政治的大舞台,谁选择了军营,就是选择了光荣、选择了责任。经过部队锻炼和洗礼,人生不会偏离“主航道”。当兵还可以获得一份全家受惠的政治荣誉。一人当兵,全家光荣。军人家庭能够享受到国家给予的各种优待政策。 2.从成长成才方面讲。部队是一所培养人才的大学校,是一座全面锻炼人才的大熔炉,官兵经过部队系统的学习教育、严格正规的军事训练、积极向上的生活熏陶,思维层次、文化水平、心理素质会全面提高;决策、组织、指挥能力和时间、纪律观念会得到锻炼和强化;还会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面对困难永不服输的拼搏精神。这些良好的军人品质和作风是日后走向社会、开拓事业、实现人生价值的宝贵财富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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