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十一批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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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体育大学-缪园园发布于:2017-10-17 20:43:46

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的精神,培养和锻炼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学校启动第二十一批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至三年级本科生。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10月31日(周二)

三、申请程序 1、项目要求能够结合我院的学科方向,运用第一课堂学到的知识,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分为以下三类: 创新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和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创业训练项目:面向我校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进行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面向我校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创业实践项目结束时,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各项事务。 2、学生自主成立项目小组,原则上成员不超过五人,并确定一名主要负责人,每个小组每年限报一项。 3、确定项目课题,提出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包括实施计划、所需经费等书面材料,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可至sus.yooc.me“易上体”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专区下载),明确指导教师(具有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以是在读博士生;原则上一个老师指导项目不超过2个),由指导教师负责评定项目的可行性并撰写评定意见。 4、完整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暨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立项申报书》,电子版由团队负责人上传至“易上体”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专区- 项目提交处;纸质版一式三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二级学院团总支。由团总支汇总后交至就业办办公室。 5、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成立本科生课外科研活动评审委员会,对申请的项目进行审批,并确定课题资助金额,一般为500~2000元。项目审批通过后将在“易上体”平台-“创新创业教育”专区予以公示通知,研究启动。

四、项目管理 1、“第二十一批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每年受理一次,项目执行期限为一年:10月份启动立项申报、11月份公示立项名单、次年3月中期检查,次年9月结题。 注意:中期检查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从中择优推荐“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竞攀杯项目孵化;市级项目结项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项目。 2、“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经费由本科生科研基金支出,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统筹。课题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劳务费、调研费、材料费、加工费、协作费、专家咨询费等,具体参照学校财务规定执行。

五、结题程序 1、自审批通过之日起,课题研究正式开始,结题时间原则上按照申请表上的完成时间为限,一般不超过一年,最多延长至下一批次结题。结题时,填写项目成果鉴定申请表。 2、项目是否达到结题要求,由评审委员会审定。经过努力未能达到申请书的技术指标的,应当写出技术总结和研究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结题。 3、中途终止或撤销的项目,应写出情况报告,课题经费经审核后,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予以撤销。 4、所有项目结题完成后,将科研成果汇总上交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由中心负责将有关项目材料归档。

六、过程监督 1、学校创新创业指导中心有权对科研项目执行过程实施监督,定期检查进展情况。 2、科研小组接到检查通知后,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及时填写“项目进度中期检查表”,并由指导教师签署意见后报团委。 3、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项目,由中心通知责令修改,修改后可以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则冻结经费支持,终止计划。 4、对不认真执行科研计划、经费使用不当等情况,中心有权中止课题研究。不能按时结题的,将收回所有资助经费。

七、鼓励政策 1、对通过立项申请、中期检查、结题评审的项目科研小组,在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中分别记录相应分值:立项申请、中期检查通过各记4分,结题评审合格记3分、良好记5分、优秀7分。由于实行了学分制收费,不再给予任选学分奖励。 2、学院每年组织一次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奖和展示活动,以课题为单位分别发给证书和奖金,一等奖发给奖金500元、二等奖发给奖金300元,三等奖发给奖金100元。 3、学生课外科研成果在中国体育科学学会主办期刊《体育科学》和《中国运动医学杂志》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或论文者,给予3000元/人的奖励;在其它全国性核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或论文者,给予1000元/人的奖励;在其它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或论文者,给予300元/人的奖励;在校内外组织的各类学术性交流会上获得奖励者,给予200元/人的奖励;在市级学术活动中表现突出,为学院争得荣誉者,给予300元/人的奖励;在“挑战杯”系列竞赛中获奖的,按《上海体育学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予以奖励。 请各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组织,确保本次本科生课外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顺利完成。

                           

                                                                                        下载附件共青团上海体育学院委员会、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7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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