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要抵制诱惑远离网贷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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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佳木斯大学-李瑞芳发布于:2019-11-14 19:11:07
网贷的悲剧也暴露了,社会对大学生贷款社会监管与规范管理的缺失。其实早在2009年,国家银监会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业务的通知》,规定不得向未成年学生发放*,对于成年学生,也须落实学生具备第二还款来源为其提供担保。教育部和银监会也多次提出要求:学校要建立校园不良网络借贷日常监测机制,密切关注网络借贷业务在校园内的拓展情况,抓紧开展针对新生的网贷风险防范专项教育工作。但是依然悲剧频发,好的措施如果不能真正执行,不过是 “稻草人”一样的虚设。学校、银行、司法等部门应当建立可行的防控*络,让网络借贷机构不能向未满18岁的在校大学生提供网贷服务,不能进行虚假欺诈宣传和销售,杜绝变相发放高利贷。司法力量要加大力度严厉有效打击遏制校园金融*,斩断伸向校园学子的黑手,齐力消除校园贷非法模式的生存土壤。 作为大学生也要加强自身修养,建立正确人生观拒绝虚荣、攀比等生活方式,加强金融知识与法律知识的学习,树立规则意识、风险意识,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让校园贷的悲剧永不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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