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公检法*:以事主涉嫌洗黑钱、贩毒、*等*正被通缉为由,恐吓事主配合调查,诱其将存款转入所谓“安全账户”骗取钱财。
2、盗取QQ、微信*:盗取事主QQ、微信号,修改好友信息,冒充亲友、领导以有急事需用钱、送礼请客、打货款等理由,要求事主转账汇款骗取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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