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抗网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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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佳木斯大学-狄伟杰发布于:2019-11-12 14:12:41
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准确甄别和依法严厉惩处“套路贷”违法*分子,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对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提出了明确意见。 一、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二、如何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 1. “套路贷”与平等主体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形成的民事借贷关系存在本质区别:①民间借贷的出借人是为了到期按照协议约定的内容收回本金并获取利息,②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③也不会在签订、履行借贷协议过程中实施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行为。 2.司法实践中,应当注意非法讨债引发的案件与“套路贷”案件的区别,*嫌疑人、被告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也未使用“套路”与借款人形成虚假债权债务,不应视为“套路贷”。因使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索债构成*的,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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