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第五十期团校教学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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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上海体育大学-王乐发布于:2018-10-13 17:15:46

一、团校将授课与自学相结合,本着理论联系实际的精神,学员应努力做到学以致用,把在团校中所学知识用于指导日常的工作实践。

二、团校教学方式及课程设置:为激发广大学员的兴趣,团校培训将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讲座、参观考察、主题演讲、影片赏析、素质训练、主题辩论、小组讨论等形式。

三、团校学员分组进行管理,实行组长负责制,由各组组长负责安排考勤本组学员的学习和活动,并向团校负责。

四、团校学员必须服从团校管理,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工作作风。

五、团校学员应自觉参加团校组织的实践活动。活动时须遵守秩序,听从指挥;活动后要求写出实践报告;团校要求学员在授课后或各项活动后根据个人情况撰写心得体会或经验总结,并完成结业考核。

六、团校学员要努力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七、团校学员要按时参加团校活动并完成团校交给的任务,积极提供学习心得和体会;及时反映周围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和信息。

八、学员上课期间要认真听讲。讲座、观看录像、主题演讲、主题辩论、小组讨论过程中手机一律放入团校统一准备的“手机袋”中。

九、严格考勤制度。原则上团校教学期间内不予请假,若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则需所在年级辅导员出具“上海体育学院学生请假单”,并由所在学院团总支书记与辅导员共同签字后方可向团校负责老师请假。

十、每次教学活动开始前10分钟,学员应按时到达指定场地,无故缺课两次因请假达到三次、迟到早退15分钟取消本次团校结业考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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