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迎来文明城市的市检工作,要想在国测中拿出好成绩,自我的监管相当重要。一早电视台的采访就给了我们当头一棒,在书院菜场本身摊贩店铺多属于较难管理的地区,同时商家将污水排入雨水井的问题也被电视台曝光。哪里有问题,哪里就要第一时间解决问题,乱泼生活污水(卤水)的元凶是谁大家心知肚明,苦于没有证据,执法过程中讲究证据的获取。于是乎,执法人员马上协同社区的工作人员在菜场周围加安了三个摄像头,有了取证的途径,那么执法过程也将轻松不少。任何时候,任何问题都要讲求证据,证据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据不仅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执法过程中也都需要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由法定机关、法定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调查、收集和审查,方能使社会向法制化发展。
由管理向治理的转变是政治家的设想,强调的是制度与体制的转型。在法治之下思维和行为方式如何转变,则是由研究法治思维规则为主的法律方法论需要解决的问题。尽管体制或制度的转型最能够显示“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特征。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在治理体制完善的前提下,只有法治思维水平得以提升和法治方式得到广泛的运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接近法治中国的目标。法治中国建设需要依托国家治理体制的现代化,但法治中国的实现,则需要把现代管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治理活动中去。中国在进入市场经济以后,社会关系越来越复杂。因而建立在以纵向权力为主的国家全能主义的管理思路,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以及民主政治发展的需求,也难以化解日益激化的社会矛盾。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治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成了政治家、法学家的共同关注的课题。从人类社会的管理经验来看,对复杂社会关系的处理,需要采取简单、简约的方法。以简约应对复杂是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正确出路,而法治就是一种以简单应对复杂的治理工具。国家治理体制的现代化就是法治化,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是治理体制制度的法治化,建立完善的国家治理制度;二是实现路径的法治化,即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落实已有法律制度的规定。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制必须用法律加以确定,而其运行方式也必须是法治化的。离开了“法治化”的评价尺度和标准,空洞地谈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没有实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