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患猛如虎。”毒品问题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因为吸毒损害身体、伤害他人、危害社会,甚至家破人亡的事例屡见不鲜。
禁绝毒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181年前的6月3日,民族英雄林则徐在广东虎门销烟的壮举揭开了中国人民禁绝毒品的历史帷幕,有力伸张了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新中国成立后,自1950年2月起,我国相继发布《关于严禁*烟毒的通令》《关于贯彻严禁烟毒工作的指示》《关于麻醉品临时登记处理办法的通令》等法令,全国各地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禁烟运动,只用3年时间就禁绝了为患百余年的*烟毒。从20世纪50年代初到70年末80年代初,在长达30年的时间里,我国的禁烟运动使得*类毒品几乎绝迹。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禁毒的决定》,这是我国禁毒立法的重大转折,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详细规定毒品*及其刑罚的单行刑事法律,我国禁毒工作开始有法可依。2007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首次全面系统规范各个方面的禁毒工作。
毒品一日不绝,禁毒一日不止!毒品问题仍是当今世界头等公害,毒品的蔓延趋势依然没有改变。由毒品而引发的社会问题在不断变化,对毒品的打击力度从未松懈。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社会信息化加快发展,世界范围毒品问题泛滥蔓延,特别是周边毒源地和国际贩毒集团对中国渗透不断加剧,已成为中国近年来毒品*高发、滥用治理难度大的重要外部因素。为吸引消费者、迷惑公众,一些毒贩不断翻新毒品花样,变换包装形态,“神仙水”、“娜塔沙”、“*”“氟胺酮”等新类型毒品不断出现,具有极强的伪装性、迷惑性和时尚性,以青少年在*所滥用为主,给监管执法带来难度。
珍爱宝贵年华,禁绝毒品,让生命之树常青!希望广大同学清楚认识毒品的危害,牢固树立“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的观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生活、行为习惯,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涉足青少年不宜进入的场所,正确把握自己的言行与交友,以免走上歧途、误入毒海,并以你们的实际行动,带动家庭和周围的人抵制毒品,让人人一起参与参与到禁毒斗争上来,共同抵御毒品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