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推进源头减量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从严实施“限塑令”、倡导“光盘行动“等措施,减少垃圾排放量。
2. 确定分类方式
湖北垃圾分类将全面推行“四分法”,根据城市和农村生活垃圾产生特性和处置特点,以简便易行、群众容易接受为原则,湖北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农村分类方式为“有害垃圾、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其他垃圾”。
3. 完善分类体系
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加快有害垃圾设置建设;探索“互联网+资源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和生活垃圾分类系统“两网融合”;推进其他垃圾处理方式转型,提高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
4. 加强法制保障
加快研究制定省级城乡生活治理的地方性法规,推动设区城市加快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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