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的实习工作不多,所以在书记员老师的安排下旁听了许多庭审。基层人民法院涉及的刑事案件多不复杂,最常听到的就是: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开设*罪等。旁听庭审给我最大的感受就是我国现在普法范围还不够广,深度还不够大,最直接的例子就是在一起交通肇事案件中,被告当庭询问拘役是什么,后由检察官对其解释,但也在解释过程中以“对你来说没区别”给模糊带过,最后也就不了了之。可见,即便是在公平最具法律意识的法庭上法律也无法得到最好的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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