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之所以把英文中的"safe"翻译成中文的"安全",同时把中文的"安全"翻译成英文的"safe",就是因为"安全"和"safe"具有共同的含义,具体来说就是它们都具有表示一种存在状态的共同含义,即表示"不存在危险"或"没有危险"的状态。这种共同含义,就是"安全"一词的基本含义。因此,没有危险是安全的特有属性,也是基本属性。
人们之所以把英文中的"safe"翻译成中文的"安全",同时把中文的"安全"翻译成英文的"safe",就是因为"安全"和"safe"具有共同的含义,具体来说就是它们都具有表示一种存在状态的共同含义,即表示"不存在危险"或"没有危险"的状态。这种共同含义,就是"安全"一词的基本含义。因此,没有危险是安全的特有属性,也是基本属性。
无论是在辞书中,还是在学术研究中,人们经常把安全与"不受威胁"、"不出事故"等联系在一起,但是,我们不能因此认为"不存在威胁"、"不出事故"、"不受侵害"就是安全的特有属性。安全肯定是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不受侵害的,但是不受威胁、不出事故、不受侵害并不一定就安全。某些不安全状态也可能有"不存在威胁"或"不受威胁"的属性。例如,当某一主体没有受到外部威胁但却因内在因素而不安全时,不受威胁便成了这种特殊情况下不安全的属性。这是一种不受威胁或没有威胁状态下的不安全。
十字路口等红灯,红灯提示纵向行驶车辆在60秒内,在停车线以内让行,在这60秒内,停车线以内的车辆、横行的车辆和斑马线上行人都是安全的状态,行车线以内停车就是空间的定位,60秒就是时间,二者同时作用,才能保证安全状态;相反:如果在这60秒内,有车闯红灯了,空间位置发生了变化,和时间同时发生了作用,那么就会产生危险,不安全状态,导致事故的发生。这就是空间和时间同时作用产生的安全或者不安全状态。
正因为安全是客观的,因而它与安全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本身并不包括安全感这样的主观内容。有人认为安全既是一种客观状态,又是一种主观状态(心态)。我们认为,安全作为一种状态是客观的,它不是也不包括主观感觉,甚至可以说它没有任何主观成份,是不依人的主观愿望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安全管理的对象是风险,管理的结果要么是安全,要么是事故。我们说"安全的规律",确切地说,就是事故发生的规律,就是事故是怎么发生的。世间的事都有个前因后果,事故这个结果也有原因,原因就在于事故相关的各个环节,就是说,事故是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后果。这些事件是一系列的,一件接一件发生的,就是"一连串的事件"。所以,安全管理上就有了"事故链"原理。事故让人们看到了一个锁链:初始原因→间接原因→直接原因→事故→伤害。这是一个链条,传统、社会环境、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失误、事故伤害;又像一张张多米诺骨牌,一旦第一张倒下,就会导致第二张、第三张直至第五张骨牌倒下,最终导致事故发生,出现相应的损失。按照"事故链"原理的解释,事故是因为某些个环节在连续的时间内出现了缺陷,这些不止一个的缺陷构成了整个安全体系的失效,酿成大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