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三观》卖血记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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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湖南工业大学-胡佳烨发布于:2019-04-13 14:16:51
“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给我温一温" 这是许三观卖完血必吃的样物。 起初的卖血是为了娶妻与私情,后来有了孩子,事情被逼上绝路,他尽了父亲的责任:一次卖血为了全家,七次卖血为了一乐。直到年暮之际,想为自己卖次血,却怅然若失。 35块是卖血钱,放在如今不是很多,却能在那时维持着家的脊梁。 许三观是一个非常合格父亲,他也是一名好丈夫,同时她也拥有一个很棒的妻子,三个懂事的孩子。大儿子叫一乐,虽然不是他亲生的,但他三个孩子里最疼爱的就是他了,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许三观为了替他还债,去卖了第二次血,距离第一次卖血已经十年了,第一次是为了找媳妇,娶老婆。后来一乐下乡落户生个病,得了肝炎,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为他筹医药费,差点半路呜呼哀哉。为了二乐的能够早点被抽调回城,少吃乡下干活之苦,两次卖血请客送礼生产队长。三乐没有下乡落户,他早早的就去厂里工作了,所以他算是三个孩子中最幸福的了,有着父母的陪伴。他一生卖了一共11次血,到头来,被沈傻子家的儿子,也就是新血头一顿嘲讽,他老了,不能再靠卖血吃上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了,其实他吃的哪里是好酒好菜,他吃的更是对这么多年卖血人生的感慨,更是对根龙和阿方的怀念。 许三观的一生毫无壮举也沾染世俗,那样一个大混沌下的普通角色,其实也是当时许多人的一生。 那十年很苦,城里人的青年下乡受累,农村的青年跟风贴报,有知识的人都被囚进笼子里。资本成了不敢碰的魔爪,温饱成了穷困人的奢望。 整本书读完作者余华的写作手法,透露着一股讽刺与批判的韵味。 批判的是过去,讽刺的是如今。 现在的历史教科书里,对那十年的描写仍是少之又少,仿佛要当做从未发生过一样。删除、篡改的手段越用越顺,以后得孩子只知道过去苦,那为什么苦呢? 忘记谁说的一句话:“国家多走的一步弯路,永远是用普通人的血肉补回去的” 一个人不该怕错,就怕不承认错,还将错重蹈覆辙。国家是几千、几万、几亿人的组合也应如是。 一位父亲日夜操劳,种种心酸独自咽下。泪水在他脸上纵横交错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的脸上织成了一只网。 他却步伐坚定毫不回头的向前走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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