匆匆读完《月亮和六便土》,不由得感叹一部伟大的作品无论是从写作手法、故事情节安排,还是人物塑造、环境描写都是文学作品中的典范之作。
通常看小说,我喜欢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并不太喜欢作者一会写故事,让读者进入到故事中,一会又跳出来阐述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写。比如严歌苓的《芳华》,看着看着,就在作者描述的各中版本中混乱了。这是在突出人物与故事情节呢?还是在强调作者的构思过程?
很明显,我喜欢一气呵成的故事。这很容易成为故事中的一个人物,在故事里游走,直到掩卷沉思,*还无法从走出书里来。
所以,刚开始看《月亮和六便土》我愣了一下,这并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的类型。但是越看越被毛姆的文笔折服,他很多比喻运用得风趣、贴切,让人想要拍手叫好。只有在看钟老的《围成》时,我有过这样的感觉。把生活中的一些情景、感受,用比喻形象地使人能够身临其境。比如“他像是被捕捉到蛛网里的一只苍蝇,已经失去了挣扎的能力,他像是被符咒逮住了一样”“这就像一群兴高采烈的人在听一个小丑打浑,正在捧腹大笑时,会在小丑的眼睛里看到凄凉的眼神一样;小丑的嘴唇在微笑,他的笑话越来越滑稽,因为在他逗人发笑的时候他更加感到自己无法忍受的孤独。”
故事中的伏笔设计得非常巧妙,情节紧凑,无论是倒叙,还是插叙,人总是想赶快读下去,看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书中的人物描写得非常生动、细致,仿佛你就生活在那个环境中,他们就在你身边生活着。
但是主人物思特里克兰德这个天才画家,却是不我怎么喜欢的一个角色。
当然,为了心中那个想要到达的梦想,他抛弃了一切,也吃尽了苦头,直到死前最后一刻还想着他的画作,这一点非常打动我。哪怕是一个平平常常的人,身上若有一点点这样的精神,也会给流水般的日子增添许多不同的色彩,这是我们多么需要的啊!只是很多人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不停地追逐着,又不停地迷惑着: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我不喜欢的是他追求梦想的道路上对周围的人和事所表现出的冷漠与无情。抛弃了结婚十七年的妻子,抛弃自己的儿女,只身去了巴黎;在巴黎,勃朗什·施特略夫为他*时,他却把责任归结为这个女人本身过得并不幸福;那最后,他在塔希提爱上土著女孩爱塔了吗?还是仅仅只是需要她的财产,需要她的照顾?包括最后他在自己居住的房屋里画出惊世壁画,却又让爱塔在他死后烧掉,我无法理解他这样的行为。他完成了他一生寻觅的梦想,他安心离去了,他给身边的人,给他生活的社会带来了什么?我只能归结为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是极为自私的。
我欣赏的伟大人物是有着出世的智慧,却能怀着一颗慈悲、感恩的心过着入世的生活。他并不是非要在死后才出名,在他生活的当下,他也是极具人格魅力,把生活经营得有滋有味。
艺术源于生活,高于生活,这可以理解,但搞艺术的这个人,不能偏离生活。或许这只是我的孤陋寡闻中的浅薄之见,毕竟我对绘画一窍不通。但我还是坚信,懂生活的人才会真正懂得艺术,使艺术与生活完美结合的人,才是真正伟大的人。
所以,在月亮和六便士之间,我不会一直抬头欣赏月亮,也不会一直低头去看六便士,我会一直目视前方,稳稳地迈着欢快的步伐。
或许,正因为我如此理解,我才会甘于这平凡的生活,并努力过得美好、生动、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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