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不了解“断卡”行动?后果十分严重!
请看下面第1个典型案例
案例1:
2020年10月,江苏、广东警方对雨花区某高校在校学生陈某等三人进行传唤调查。
调查发现,2020年初,陈某的朋友张某借开网店为名,要陈某提供本人银行卡,陈某同时也要同宿舍两名同学也办理了银行卡,共3张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张某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并用这3张银行卡进行收款转账,涉案金额数万元。
江苏、广东警方先后把三名同学带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尽管没有被判刑,但调查期间也被羁押了40余天。直到2021年1月才结束调查,3名同学才回到学校。
案例警示:
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或者帮亲友、同学的忙就把自己银行卡、电话卡给他人使用。更不能要班级同学也去*、电话卡给他人使用。不仅仅是害了自己,也害他人。
现在的诈骗的手段不断变化更新,同学们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和信息,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账号、支付宝账号、自己的收款二维码等给他人使用。如果他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自己也会承担法律责任,后果相当严重。
还不了解“断卡”行动?后果十分严重!
请看下面第2个典型案例
案例2:
2021年10月,湖南郴州警方对雨花区某高校大三学生因涉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进行传唤调查。
调查发现,2021年5月,该生堂哥以开网店为名,借用了该生的微信号和银行卡,并谎称没关系,让该生放心。但实际是利用该生的微信号实施网络诈骗,再用该生的银行卡进行收款转账,该生堂哥多次实施诈骗,涉案金额一万多元。学生也因此被警方带走,根据案情,该生被拘留3天。
案例警示:
2020年全国开展“断卡”行动以来,保卫部和各学院多次组织同学们学习案例,各学院还进行了信息摸排,但还是有极个别同学不重视,存在侥幸心理。
通过案例,请全体同学一定要记住:千万不要把自己的微信号、电话卡、银行卡、支付宝账号等有偿或无偿给他人使用,不管是同学、亲戚、网友还是自己的家人,以免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