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制需要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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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二)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
(三)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
(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坚持推进监督全面覆盖。监督全面覆盖是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重要体现。从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巡视、派驻“两个全覆盖”,到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制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全覆盖;从党的十九大后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国家监察范围,到逐步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格局;从大力推动“有形覆盖”,再到走向“有效覆盖”,填补了从好党员到“阶下囚”、从好的公职人员到“阶下囚”两个方面监督的空白,党和国家监督工作逐步延伸到每个领域、每个角落。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必须进一步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不断释放全面从严、越来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有力有效的监督提高发现和解决问题能力。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
(二)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
(三)强化纪委监委专责监督。
(四)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