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在“7·26”重要讲话中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继续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好解决我国社会出现的各种问题,更好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更好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这一重要论述,直接关系现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部署,需要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学习领会。
党的基本路线符合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必须毫不动摇继续坚持
对于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来说,要领导人民推动社会发展进步,必须正确认识和判断所处的发展阶段,并由此出发确定党在这一阶段的基本路线。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这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重要认识成果,但也经历了严重失误和曲折。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们党拨乱反正,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改革开放新时代。经过实践探索和深刻反思,我们党形成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战略判断,进而确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这一基本路线的核心内容,就是“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这一基本路线的形成,体现了我们党在总结以往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深刻认识。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形成社会基本矛盾,制约着整个社会结构体系的存在和发展;其中,生产力在社会基本矛盾运动中起着最终决定作用。当然,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社会基本矛盾的具体状况是不同的。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前,旧的生产关系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旧的上层建筑又极力维护旧的经济基础,因而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改变,通过社会革命来解决矛盾。而在社会主义社会建立之后,在新的生产关系推动下大力发展生产力便成为社会的根本任务。这个问题能否解决,从根本上制约着整个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所以,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从阶级斗争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把经济建设摆在中心位置,就成为社会基本矛盾运动规律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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