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1月24日,全国税收制度建立。中央人民政
府财政部召开首次全国税务会议。本次会议确定了全
国税收的范国为:关税、盐税、货物税、一商税、印
花税、交易税、存款利息所得税、遗产税、薪金报酬
所得税、特种消费行为税、屠杀税、房屋税、地价
税、牌照税1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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