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0日
*在联合国高级别政治会议上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6年2月,我国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得到加强。
点赞 (0)
回复
2003年12月10日
*在联合国高级别政治会议上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批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2006年2月,我国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缔约国,反腐败的国际合作得到加强。
宗旨 一 、促进和加强各项措施,以便更加高效而有力地预防和打击腐败; 二 、促进、便利和支持预防和打击腐败方面的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包括在资产追回方面; 三、 提倡廉正、问责制和对公共事务和公共财产的妥善管理。
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工作,尤其自习近平总书记上台以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我们国家的反腐败斗争获得重大胜利许多腐败分子受到审判,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冷静,不能有一劳永逸的想法,也不能有初见成效就见好就收的想法。要坚持反腐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