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造谣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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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何国平发布于:2020-12-18 00:28:42
2020年2020年7月7号,一位杭州女子在小区门口取快递时,不幸被嫌疑人超市老板*视频并捏造该名女子为“已婚妇女与快递小哥*”,并在多个微信群传播。这对该名女子在生活和工作造成很大的恶劣影响。最终嫌疑人已被警方抓获。我们思考一下,在当下网络如此发达,造谣的成本竟然可能是一部手机,而且造谣的后果比过去都要恶劣。造谣者为了满足自己低级趣味而破坏他人正常生活,对整个社会造成不良风尚和不安。为了应对新型的带有严重危害社会公民利益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246条第1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我们大学生在未来或许遭受他人造谣或面对他人不幸被造谣的行为,我们要利相关法律对抗违法*行为,净化网络环境,美化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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