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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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庞轩发布于:2020-12-16 21:11:40

 据报道: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塑料枪打劫被判有期徒刑5年。近年来,青少年结帮*现象也呈上升势头,加入黑帮*的一般是18岁以下的在校学生。来自公安机关的一则统计数字表明,80年代后期到现在,未成年人*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l%。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我国对违法*青少年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满14周岁的青少年*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可送少教所或工读学校进行教育改造;一般*的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但对于*、爆炸等八种刑法规定的严重*的,年满14周岁就要追究刑事责任。

*,无疑永远威胁着我们安定的生活。但是,我们应当坚信的是,法律永远维护正义。诚然,就我国现阶段的法律体制而言,的确存在一些疏漏,也有一些人为了金钱,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仍要说,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捍卫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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