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常年保持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十年的文革,教训深刻,正是由于对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才导致权力的滥用,酿成了文革这场巨大的灾难。而对权力有效制约的方式很多,法律无疑是最有效,也最科学的一种方式。当今社会,民主是一种主流的思想,而民主的真正的实现是离不开法律的保证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仅在物质方面,在精神文化、政治文化方面也不断在走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而政治文化方面的探索中,如何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民主政治就是法治政治。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试图建立法治社会,以法治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和方法。直至今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在我国,法制系统已经基本建立,各方面的立法日臻完善,法制已经涉及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上至国家种种大事,下至人民的日常生活,法律都进行了尽可能详细的规定。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以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有效工具,以法律为核心引导社会各方面的生活。但是显然的,我国还未真正的达成法治。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漏洞。法治的实现,需要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就是法制,主要是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讲,需要立法者通过立法对社会生活的种种进行立法,使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就是法制的 实施。有了相关的立法就要去实施,否则就会将法律架空而称为一纸空文。我国现在已经建立起基本的法制体系,而法律的实施方面则存在不少的问题,或是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或是对法律的本意的理解不到位而使法律在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因而我国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法治。 法律的实施一方面要靠执法者严格执法,大公无私,同时也要靠民众的配合。从民众的角度讲法治的话,那么民众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实现法治的极为关键的因素。因为民主社会的法律是大众的法律,是社会调整的工具和手段。法律调整的更多的是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只有民众的配合,民众对法律的理解的增加才能帮助法治的实现。 下面是对法律常识的一个调查,用来了解如今社会民众的法律常识的情况。 本次调查共有207人参加,其中男性为106人,占67%,而女性则为101人,占48%。同时调查不同的年级,大三的人数最多,59为人,而其他的年龄段也都有分布。本次调查考虑到处于这个年龄段的人在思想、知识文化、社会了解度等等方面都已趋成熟,思想属于最活跃最进步的阶段,思路开阔,但是与社会的接触较少,对于本次调查来说局限最小,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第10题 你的法律知识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到的? [多选题]
选项 小计 比例
电视媒体116 56.04%
手机社交软件(如微信)147 71.01%
相关书籍138 66.67%
身边人从事相关工作82 39.61%
学校课程或讲座35 16.91%
其他0 0%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 207
本题主要是调查大家的法律知识的一些来源。从调查可以看到,手机社交软件是占比例最多的,一来是由于本次调查对象是学生,因而学校的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二来本次调查对象所从事的行业中以脑力行业为主,调查对象的知识文化水平较高,接受学校教育的时间较长,学校对其知识构成的影响较大。学校教育的特点是强制性,通过一些手段来约束学生进行学习,故可对学生产生较大的影响。应该来说,通过学校教育而获得的法律知识与其他的途径的相比,要有系统性,权威性,可信度高,而且理论性强,研究较其他途径深入,是一种很不错的法律普及的方法,对法律的普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再者就是媒体的宣传的作用,应该说也是占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当今社会的生活节奏极快,对于工作的人群来说,获取信息的途径已经不再是长时间的读书学习,而是更多的依赖于媒体的宣传。媒体对于引导人们的思想和观点的作用愈加突出,可以说,媒体即是现今社会人们思想的领路人。人们日常获取信息的途径即是通过媒体而来的。因此,媒体的宣传对于人们获得一些法律知识也是极为重要的,同学校一样,在法制宣传的层面上,媒体的作用也是不可忽视。 与这两者相比,家庭的影响就要小的多,因为除却专业从事法律行业的,其他的对法律的了解也仅仅是处于一种常识的状态,影响小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第7题 人身权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权不包括哪些 [单选题]
选项小计比例
停止侵害20 9.66%
恢复名誉20 9.66%
赔偿损失106 51.21%
恢复原状61 29.47%
本题有效填写人次207
作为大学生应该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力有所了解有106人选则了赔偿损失,61人选择恢复原状还有一小部分人选则停止侵害恢复名誉。人身权是指与人身权人身相联系或不可分离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亦称人身非财产权。人身权与财产权共同构成了民法中的两大类基本民事权利。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两大类,其中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名誉权、肖像权、荣誉权等。身份权包括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人身权是我国公民和法人的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和反映。人身权是不直接具有财产内容的,不能以金钱来衡量其价值,一般不具有可让与性,受到侵害时主要需以非财产的方式予以救济。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