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Q正传》是鲁迅创作的中篇小说。故事以辛亥革命前后的农村未庄为背景,塑造了阿Q这个不朽的流浪雇农的典型形象。文章最初发表于北京《晨报副刊》,后收入小说集《呐喊》。《阿Q正传》展现了辛亥革命前后一个畸形的中国社会和一群畸形的中国人的真面貌。
阿Q,一贫如洗,无家无业,甚至连名字也没有,住在未庄的土谷祠,只给人家做短工,平日只要吃饱了肚子,有几文钱,便神气活现地喝酒*,调笑打闹,生活满足得很。后来在他"中兴"之后,更是满足、神气非常"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台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阿Q不仅在生活上十分满足和得意;在精神上,也有其满足和沾沾自喜之处。阿Q得意于自己"先前阔",或者"我的儿子会阔多啦",加以他"进了几回城",自恃"见识高",便更自负。他讥笑未庄人是"多么可笑的乡下人",竟不知城里的煎鱼和条凳,打麻将的手艺也远不及城里人。然而一面又鄙薄城里人,城里人把长凳叫条凳,煎鱼不用葱叶而用葱丝,他认为"这是错的,可笑。"这样,阿Q又在精神上获得了满足。在这种卑琐陋劣的生活方式下,阿Q处于可怜的境地而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下去。他身上最明显的旧中国的国民劣根性便是精神胜利法和奴隶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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