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邪教活动的处理有明确的表述,《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蒙骗他人,致人死亡的,构成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是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诈骗财物,则分别依照强奸罪、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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