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来个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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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黄伟婷发布于:2018-05-09 21:16:35
张某某,男,23岁。张某某因犯盗窃罪于1997年5月5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服刑期间,张因病于同年7月11日保外就医。从保外就医的当月起,张某某又继续盗窃作案。在一年之内共盗窃23次,价值人民币45000元。 [问题]法院应对张某某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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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罗煜发布于:2018-05-09 21:19:24
🌝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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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罗煜发布于:2018-05-09 21:19:41
应该要累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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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罗煜发布于:2018-05-09 21:19:55
加重刑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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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梁珂发布于:2018-05-09 21:21:33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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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陈乐沂发布于:2018-05-09 22: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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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黄伟婷发布于:2018-05-10 00:22:44
答案: 张某某的行为属于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此情况,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并罚,并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即先减后并的方式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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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池为伟发布于:2018-05-10 19:49:24
数罪并罚罪加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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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李汶潭发布于:2018-05-10 19:49:49
???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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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田甜发布于:2018-05-13 21:41:09
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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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刘洋发布于:2018-05-28 19:54:20
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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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福建理工大学-代坤燕发布于:2018-05-29 19:49:31
属于特殊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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