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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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孟瑶发布于:2025-12-15 01:27:41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27日通过,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该法律的部分重要内容: • 立法目的:为了加强对英雄烈士的保护,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传承和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 • 烈士纪念日:每年9月30日为烈士纪念日,国家在首都北京天安门广场人民英雄纪念碑前举行纪念仪式,缅怀英雄烈士。 • 纪念设施保护:英雄烈士纪念设施应当免费向社会开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破坏、污损英雄烈士纪念设施。 • 宣传教育: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青少年学生为重点,将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的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以英雄烈士事迹为题材、弘扬英雄烈士精神的优秀作品的创作生产和宣传推广。 • 权益保护:禁止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对侵害英雄烈士合法权益的行为,英雄烈士的近亲属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检察机关也可依法提起公益诉讼。 • 法律责任: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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