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这一社会毒瘤,从*泛滥到新型精神药品滥用,始终如附骨之疽侵蚀着个人健康、家庭幸福与社会安宁。《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明确界定,毒品包括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其危害早已超越个体范畴,成为关乎国家安危、民族兴衰的重大议题。 对个人而言,毒品是摧毁身心的“刽子手”。长期吸毒会导致大脑、心脏等关键器官不可逆损伤,诱发精神障碍、肝衰竭等重症,更会通过共用注射器等途径传播艾滋病、丙肝等恶性疾病。浙江永康一起案件中,30余名年轻人因吸食列管精神药品右美沙芬,有人突发癫痫危及生命,足见毒品对生理的毁灭性打击;而强烈的心理依赖会让吸毒者逐渐丧失理智,陷入焦虑、暴躁的戒断反应,最终走向*、*的绝境。 对家庭来说,毒品是瓦解幸福的“粉碎机”。吸毒所需的巨额资金会迅速耗尽家庭积蓄,成瘾者为筹集毒资往往走上偷窃、诈骗之路,让家庭陷入贫困深渊。贵阳胡某冒用亡夫医保卡骗取1330片麻精药品贩卖,不仅造成医保基金流失,更让原本悲伤的家庭蒙上犯罪阴影;孕妇吸毒会导致胎儿畸形、早产,吸毒家庭的青少年更易误入歧途,让家庭传承面临断裂危机。多少原本和睦的家庭,因毒品变得夫妻反目、亲子疏离,最终分崩离析。 对社会而言,毒品是扰乱秩序的“破坏力”。为获取毒资,吸毒者极易引发盗窃、*、*等违法犯罪,而制毒贩毒活动更会滋生黑恶势力,破坏社会稳定。毒品还会降低社会生产力,让吸毒者丧失劳动能力,侵蚀社会道德风气,尤其对价值观尚未成型的青少年构成严重威胁。从*所的隐*易到网络平台的非法售卖,毒品传播的隐蔽性让其危害更难防控,给社会治理带来严峻挑战。 面对毒品的多重危害,“零容忍”是唯一态度。我国始终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新型毒品犯罪,行政部门通过信息化监管、联合整治筑牢防线,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斗争。如今的毒品形态愈发隐蔽,右美沙芬等列管药品、含依托咪酯的“上头电子烟”等新型毒品,常以“合法药品”“潮流用品”为幌子迷惑大众,这要求我们必须提高警惕,认清毒品伪装,牢记“不明来源的药品不碰、陌生人提供的零食不尝、*所的可疑饮品不喝”。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公民,我们应主动学习禁毒知识,增强防范意识,不仅要自身远离毒品,更要向家人朋友宣传禁毒理念;发现吸毒、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用实际行动参与禁毒斗争。学校要将禁毒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家庭要做好未成年人禁毒教育,企业要落实禁毒防范措施,各部门要形成监管合力,织密禁毒防护网。 生命只有一次,禁毒不容懈怠。每一个拒绝毒品的选择,都是对自己的守护,对家庭的负责,对社会的贡献。让我们携手同心,筑牢防毒拒毒的思想防线和行动长城,远离毒品侵害,守护生命净土,让禁毒之花在全社会绽放,让平安和谐成为时代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