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地位: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任何法律、法规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核心内容: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如社会主义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如民主集中制)、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选举权)和义务(如维护国家统一)。
制定与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修改需经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程序严格且严谨。
现实意义: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既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又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与国家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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