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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西南医科大学-罗蓉曦发布于:2025-12-10 17:08:05
日常生活中“宪法保障公民权利”并非抽象概念,而是渗透在衣食住行的具体场景里,以下三个常见经历最能直观体现: 1. 受教育权:义务教育的“强制保障”,让每个孩子都有公平起点 孩子到了入学年龄,无论家庭户籍在城市还是农村,都能凭户口本到学区内公立学校报名,学校不得因家长职业、收入等理由拒绝接收。这背后是宪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的落地——国家通过建立义务教育体系,用法律强制力确保每个孩子都能免费获得基础教育,避免因家庭条件差异被排除在校园之外。 2. 人身自由权:日常出行、居住的“不受非法干涉” 出门旅行时,只有法定的执法机关(如公安)能依法查验身份证,酒店、车站等普通机构无权强制要求留存个人身份信息或限制出行;租房居住时,房东不能随意闯入房间,也不能无故提前终止租赁合同赶人。这对应宪法第37条“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它划定了公权力和他人行为的边界,让我们的日常活动、居住安全有了底线保障。 3. 劳动权与社会保障权:工作中的“基本权益底线” 入职公司时,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保,加班需支付加班费,女性职工享有产假且不得被歧视——这些不是企业“好心”,而是宪法第42条“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第45条“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的具体延伸。国家通过《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配套法律,将宪法赋予的权利转化为职场中的实际保障,让劳动者不用“裸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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