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权力机关。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一切权力,包括立法权。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的主要职权:①立法权;②决定权;③任免权;①监督权。
(2)国家主席,中国的国家元首是国家主席。国家主席的职权:①公布法律:②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③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④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⑤进行国事活动,代表国家接受外国使节,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等。
(3)行政机关。中国的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即国务院。行政机关主要职权:①行政立法权:②议案权;③行政管理权:④行政区划管理权:⑤领导和管理经济和城乡建设权:⑤社会管理权:⑦其他职权。
(4)监察机关。中国的监察机关是国家的各级监察委员会,包含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组成。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5)司法机关。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和法律监督权的机关,由审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共同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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