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核心概念,也是整个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中具有方法论意义的根本问题。
(列宁)国家的定义:"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
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主要内容:(1)国家是有阶级社会的政治组织:(2)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3)国家是一部机器
国家职能:就是由国家本质所决定的国家活动的总目的和总方向,是全部国家机器活动的总和与整体功能。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职能可以分为对内和对外两个基本方面,即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①内部职能,是指国家控制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谋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职能:②外部职能,是指国家抵御外敌入侵、保卫国家安全、扩大国际影响、拓展生存空间的职能。③内部职能和外部职能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辩证统一关系,加强内部职能,增强综合国力,才能有效地实现国家的外部职能;有效地发挥外部职能,对国内政权的巩固和社会发展会起到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活动性质和方式,内部职能分为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1)政治职能,也称阶级统治职能,是指国家按照统治阶级的意志,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并以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政治职能是由国家的阶级性质决定的,是国家特有的根本性职能。(2)社会职能,也称社会管理职能,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和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必须实施的对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3)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的关系:(对二者地位和关系的理解)①从来源依据上讲,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是相对独立、主次分明的:②从静态关系来看,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是互相依存、辩证统一的:③从动态过程上看,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的发挥程度在不同社会的不同时期是不一样的,并且两种职能的关系地位在特定的社会还可以相互转换。
点赞 (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