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8法学1232陈依凡2023120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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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广东海洋大学-陈依凡发布于:2025-12-08 21:28:35
《行政诉讼法》第13条: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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