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垄断协议
横向:固定价格、限制产量/销售、分割市场、联合抵制等,原则禁止。
纵向: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转售价格等,按合理规则判断,有安全港例外。
组织/帮助:组织、帮助达成垄断协议亦受规制。
法律责任: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已实施:上一年度销售额1%-10%;无销售额:≤500万元;未实施:≤300万元)。
2.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支配地位认定:市场份额+竞争结构+控制能力+依赖程度+进入壁垒等综合判断。
典型行为:垄断高价/掠夺性定价、拒绝交易、强制交易、搭售、差别待遇等。
法律责任:责令停止+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上一年度销售额1%-10%)。
3. 经营者集中
申报标准:达到国务院规定的营业额等标准须事先申报,未申报不得实施集中。
审查考量:市场份额、集中度、竞争影响、效率与公共利益等。
法律责任:具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责令停止集中、限期处分资产/营业等,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0%罚款;无此效果的,≤50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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