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曲靖师范学院-杨武阳发布于:2025-12-21 19:54:31
国家宪法日以12月4日为法定日期,核心是弘扬宪法精神、推进依宪治国,以下是设立背景与宣传实践的核心要点。 一、设立背景 1. 时间与程序: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设立国家宪法日;同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以立法形式确定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源于现行1982年宪法的通过日期 。此前,12月4日自2001年起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普法工作的延续与升级 。 2. 核心动因: - 落实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理念,维护宪法根本法权威 。 - 强化全民宪法意识,推动宪法成为“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 。 - 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提供根本遵循,保障法治体系统一 。 - 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树立我国尊重宪法的国际形象 。 二、宣传实践 1. 核心机制:以宪法宣传周(12月1日—7日)为集中载体,每年设定年度主题,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统筹部署,形成全国联动格局 。 2. 重点形式与覆盖: - 仪式化活动:国家机关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公众开放日,强化“关键少数”带头尊宪用法 。 - 分众化宣讲:进校园(模拟法庭、宪法晨读)、进乡村(案例解析、双语宣讲)、进社区(法治文艺、法律咨询)、进企业(合规培训),精准触达不同群体 。 - 全媒体传播:普法云展馆、直播访谈、短视频、宪法主题公园/广场,打造沉浸式普法场景 。 - 协同联动: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高校、律所等共同参与,形成普法合力。 3. 实践成效:推动宪法从文本走向生活,强化权力运行的宪法边界意识,提升公民权利保障的宪法观念,为法治国家建设筑牢思想与制度根基 。 三、关键特点 - 以法定仪式+常态宣传结合,突出宪法的根本法地位与实践价值。 -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需求与社会热点,提升普法针对性与实效性。 -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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