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性质可以概括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同时具备以下核心属性: 1. 阶级性:宪法集中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是保障统治阶级根本利益的重要工具。 2. 最高权威性:宪法在一国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其他普通法律的立法基础和依据,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3. 民主性:宪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它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与自由,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体现民主治理的基本要求。 4. 稳定性与适应性: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保障其内容的稳定;同时又能通过合法程序适应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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