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曲靖师范学院-王兰发布于:2025-12-13 08:29:45
宪法通过**“权利与义务对等设定、边界明确约束、实践协同保障”** 的三重机制,实现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核心是既保障公民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又要求公民履行法定义务,避免“只享权利不担义务”或“只尽义务无权利”的失衡。宪法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平衡,本质是确立“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的法治原则:权利是公民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义务是维护社会共同体存续的前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通过文本对等设定、边界明确约束、实践机制保障,宪法既防止公民滥用权利损害公共利益,也避免国家或他人非法剥夺公民权利,最终实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自由与秩序、权利与责任”的有机统一,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根本法治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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