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曲靖师范学院-刘宣发布于:2025-12-12 10:19:27
在我国宪法框架下,社会和谐与公共利益是相辅相成的重要价值目标,二者通过宪法条款明确确立并保障落实,具体关联与体现如下: 1. 宪法对社会和谐的规范与保障 宪法明确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之一是构建和谐社会,通过确认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保障公民的平等权、政治权利与自由、社会经济文化权利等,夯实社会和谐的根基;同时宪法对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对民族团结的强调、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原则性规定,都是为了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定有序的社会秩序。 2. 宪法对公共利益的界定与保护 宪法中多处体现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例如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行政机关行使职权、司法机关审理案件时,也需以维护公共利益为重要准则,防止个人或组织的行为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集体利益。 3. 二者的内在关联 维护公共利益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前提,只有公共利益得到保障,才能避免利益失衡引发的社会冲突;而社会和谐的稳定状态,又能为公共利益的发展提供良好环境,二者共同服务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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