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精神是国家法治建设的”灵魂内核”,核心要义在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
治国有机统一,以“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为根本立场,以“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
会公平正义”为价值导向,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公民权利的总保障。
从本质来看,宪法精神是“权力规范”与“权利保障”的辩证统一:既通过明确国家机构职权边
界,实现权力运行的制度化、规范化,杜绝权力淄用;又通过明确公民基本权利与义务,为
个体自由与发展划定法治边界,让“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成为社会共识。
在法治征程中,宪法精神是不可动摇的根本遵循:它为立法工作提供价值指引,确保法律
法规不偏离公平正义的核心:为执法行为划定基本准则,推动依法行政、规范用权;为司法
公正筑牢制度根基,让每一个司法案件都彰显正义底色;更为全民法治观念的培育提供思想#
引领,让“宪法至上”内化为社会成员的行为自觉,成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的根本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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