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火安全:厨房做饭时需“用火不离人”,避免汤汁溢出熄灭燃气导致泄漏;使用炭火、艾灸等明火时,需在通风处并远离易燃物(如纸张、衣物),睡前务必确认火源完全熄灭;焚香、点蜡、烧纸时需有人看守,禁止无人时操作。
用电安全:
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状态,及时更换老化线路(优先选择合格电线并穿管敷设),避免私拉乱接;
大功率电器(如空调、电暖器)需使用专用插座,与可燃物保持安全距离;
外出或长时间不用时,关闭电源开关,拔掉闲置充电器(如手机、电水壶),避免空插排插;
安装漏电保护器、空气开关等保护装置,定期检测维护。
二、特殊物品与场所管理:针对性防范高风险隐患
电动自行车管理:禁止在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杜绝“飞线充电”“人车同屋”;电池鼓包、漏液时立即停用,泡水后需专业检修。
易燃物品储存:酒精、汽油、香水等易燃物需存放在阴凉通风处(酒精避免阳光直射),汽油需用金属容器密封,远离明火和热源。
公共及特殊场所:
楼道、阳台、厨房需保持畅通(“三清”:清楼道、清阳台、清厨房),不堆放杂物或易燃废品;
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等场所需熟悉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感烟报警器);
高层住宅需避免堵塞消防通道,外出时关闭门窗、电源、气源(“三关”:关电源、关火源、关气源)。
三、特殊群体与行为规范:降低“小火亡人”风险
根据《山东省消防安全指挥部办公室通告》,“小火亡人”多因用火用电不慎,需重点关注以下人群与行为:
高危人群:鳏寡孤独老人、酗酒吸烟人员、长期卧床吸烟者、留守玩火儿童、智力残疾者。
防范措施:
建立“邻里守望”机制,提醒老人不卧床吸烟(尤其酒后、睡前),及时清理可燃杂物;
儿童需接受防火教育(如认识消防标志、不玩打火机/火柴),通过动画等方式强化火灾危害认知;
智力残疾等行动不便者居住场所可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提升预警能力。
四、关键行动与意识提升:强化日常防范习惯
定期检查与演练:家庭、单位需定期排查隐患(如线路老化、插座过载),并开展消防演练(熟悉逃生路线、灭火器使用);
遵守法规与标识:自觉遵守《消防法》等法规,认识安全出口、疏散方向等消防标志,避免占用消防通道;
关注季节特点:秋冬取暖时,电暖器、电热毯等设备需与衣物、被褥保持安全距离,避免覆盖或长时间使用;使用燃气热水器需保持通风,防止*中毒引发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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