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覆盖全链条,从源头到流通再到后续管控都有完善措施,核心如下[__LINK_ICON]:
1. 源头种植管制:严禁非法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也禁止走私、*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幼苗。合法药用原植物种植企业需按规定种植,其提取加工场所和储存仓库列为国家重点警戒目标。
2. 生产流通全流程管控: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实验研究、生产、经营等环节实行许可和查验制度;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购买、运输等也需获许可,同时禁止非法*、运输这类物品,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3. 多渠道查缉管控:公安机关可在边境、交通要道等场所检查毒品;海关严查进出口货物防走私;邮政企业加强邮件检查,杜绝邮寄毒品及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所需建立巡查制度,发现涉毒违法犯罪要立即上报。
4. 配套监管措施:建立毒品监测和禁毒信息系统,收集分析相关信息;反洗钱部门监测可疑涉毒资金流动并及时通报侦查机关;对查获的毒品、涉毒用具及非法收益等依法收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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