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的传播途径明确且局限,仅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方式传播,日常握手、共餐、拥抱等接触完全不会被感染。但从1981年它首次被报道以来,污名化就如影随形。早期媒体将其称为“同性恋癌”,把特定群体与病毒捆绑,让感染者背负“道德瑕疵”的罪名;即便科学早已证实任何人都可能感染,这种偏见仍未消散——有人因检测阳性被家人驱赶,有人因病情暴露失去工作,就像坦桑尼亚的萨洛梅,仅因坦诚感染状态,便遭遇亲人的囚禁与遗弃,险些放弃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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