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是二十四节气之首,早在春秋时期就已出现,最初是依据“斗转星移”制定,当北斗七星斗柄指向寅位时为立春;现行的立春则根据太阳黄经度数确定,当太阳到达黄经315°时即为立春,通常在每年公历2月3-5日交节。
“立”意为“开始”,“春”象征温暖与生长。立春标志着万物闭藏的冬季结束,风和日暖、万物生长的春季开始,新的轮回开启。在中国古代,立春不仅是节气,还是一个重要的节日,称为“立春节”或“春节”,直到1913年国民政府明确正月初一为春节后,立春才仅作为节气存在。
立春的起源与农耕文化密切相关。作为农耕社会的开端,立春时天子会亲率群臣举行迎春仪式,祈求丰收,民间也有“打春”“咬春”等习俗,体现了古人对农业的重视和对丰收的祈盼。
点赞 (0)
回复